普关工委联〔2010〕4号
各试点单位:
《普洱市“中华魂”(中国精神颂)主题教育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普洱市“中华魂”(中国精神颂)主题教育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普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普洱市教育局
普洱市司法局 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普洱市委员会 普洱市妇女联合会
2010年8月30日
普洱市“中华魂”(中国精神颂)主题教育
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部分中小学校和服刑劳教人员中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关工委联[2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的宗旨是以书为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影响、教育、引导青少年,实现读书育人、提高素质、励志强国之目标。深入开展这项活动,有利于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有利于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有利于探索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和思路。启动试点工作,就是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为这项活动在我市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二、试点单位
普洱市民族中学高中一年级8个班420名学生,初中一年级4个班250名学生;思茅第三小学三年级5个班320名学生。共17个班990名学生。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读本。高中生通读《中国精神颂》“青年读本”;初中生通读《中国精神颂》“中学生读本”;小学生通读《中国精神颂》“小学生读本”。
(二)辅导。由各试点单位选派教师辅导员,开展讲座、报告等专题辅导活动。
(三)知识竞赛。按照小学、中学、青年三种“读本”的要求,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由各试点单位统一制作竞赛题目并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目的是检验学生对“读本”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的掌握情况,调动学生的读书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
(四)开展征文和演讲活动。征文要求联系实际、结构严谨、事理交融、形象生动,文体不限,但必须紧扣主题、观点正确,富有时代气息。演讲要围绕《中国精神颂》读本自选题目,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逻辑性强,事例生动,富有感染力。各试点单位选定1项或2项,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举行。
(五)各试点单位还可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座谈、歌咏、书法、绘画、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
四、活动步骤
(一)9月10日前,各试点单位将各种“读本”分发到各班级、学生手中,并制定活动具体计划;
(二)9月15日前,举行“中华魂”(中国精神颂)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三)11月30日前,组织开展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
(四)12月15日前,各试点单位进行总结,评选表彰先进。
五、奖励办法
知识竞赛、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的奖励办法,由各试点单位自行决定。市“中华魂”(中国精神颂)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协调补助部分经费。
六、组织领导
成立普洱市“中华魂”(中国精神颂)主题教育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孙荣祖 市关工委主任
组 长:苏贵生 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自德军 市教育局局长
禹大灿 市司法局局长
何荣青 团市委书记
李验波 市妇联主席
保卫宁 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张连英 市关工委秘书长
潘建华 市民族中学校长
王良俊 思茅第三小学校长
成员从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关工委吴伟兼任。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作出详细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面。
(四)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启动、读书辅导、比赛评选、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分别上报4期简报,以便及时掌握和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办公室电话(传真):8883377,邮箱:prsg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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